2012年6月17日 星期日

聲音的強度-分貝(dB)

分貝 dB(deci-bel)是量度兩個相同單位之數量比例的單位,主要用於度聲音強度,常用dB表示。「分」(deci-)指十分之一,個位是「貝」(bel),但一般只採用分貝。dB的定義是log聲音功率密度的比率,再乘以10倍.dB=10log(W / W0)W0=的起始可聽「密度」為10-12W/m2


 0分貝的標準設定,是根據聽力正常的人所能聽到的最小聲音而釐定的。每增加10分貝等於強度增為10倍,增加20分貝增為100倍,30分貝則增為1000倍。
0分貝 勉強可聽見的聲音:微風吹動的樹葉聲
20分貝 低微的呢喃:安靜辦公室的聲音
40分貝 鐘擺的聲音:一般辦公室談話
80分貝 隔音汽車裡的聲音、熱鬧街道上的聲音、列車的噪音
100分貝 火車的噪音、尖銳的警笛聲、捷運高運量列車行駛地底路段噪音、鐵皮吹落的噪音
120分貝:飛機的引擎聲會令耳朵痛的聲音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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